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第二批防护用品支持项目及企业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的规定,经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决定对以下公司及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支持,请符合支持的企业在6月30日前填报收据,逾期视同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防护用品支持项目支持企业名单(第二批)
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5日
1.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新十条政策防护用品支持项目支持企业名单(第二批).pdf
()()(内容来源于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上一篇: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